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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文章分享



何謂普遍啟示?                                                     唐宏階

何謂普遍啟示?普遍啟示(General Revelation) 存在於兩個範圍。其一,每個世人(不管他有否信 基督教)內心深處有神的觀念存在;其二,肉眼所 見的自然界,宇宙萬象,都反映出有一創造主的存 在。

聖經有提到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兩種。但今天 只能說普遍啟示。那麼,哪些經文支持普遍啟示呢 ?其一,羅馬書1:19-20論及了普遍啟示。「神的 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註,這是 第一個範圍,即內證),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註,不是證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 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 (註,這是第二個範圍,即外證),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其二,羅馬書2:13-15的「原來 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 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 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 非。」其三,詩篇19:1-6的「諸天述說神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 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它的量 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神在其間為太陽 安設帳幕。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歡然奔 路。它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沒有一物被隱 藏不得它的熱氣。」

這教義(doctrine)有何用處?有。這幫助基 督徒去了解為何世上有許多宗教產生出來。這些宗 教(除了基督教之外)之存在是因為世人都在尋求 著神。但可惜的是,他們尋找的對象錯了。故此, 當你看到許多人去跟從新宗教時,你也不會過于驚 訝!反過來說,在此種各類宗教,各類信仰盛行之 際,就給基督徒們一個很好的反省機會,那就是, 很多人都說他相信神,但基督徒有否憑著愛心與勇 氣去挑戰他們說,你所信的神是否是聖經所形容的 神呢?

(出現於April 23, 1995教會單張)

Posted Oct 1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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