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般教會很積極向不信的親戚朋友宣傳福音,甚
至組織一些短期宣教活動。但是,教會牧師和教會領袖有沒
有考慮過向基督徒們傳福音呢?也許,今天我們必須探討這
個少有人關心的問題,就是,教會有無義務繼續向信徒們傳
揚福音?
當一個人信了基督以後,是否表示他從此可以不再需要
聽聞福音了?因為教會一般的看法就是,信了耶穌之後,就
需要學習成長,學習事奉,哪里可以繼續做嬰孩?故此,教
會就開始教導基督徒如何事奉,如何在屬靈上長進,如何建
立美滿的家庭生活,如何處理生活上的壓力等等。
換一個角度看以上的問題,既是教會每個主日的信息是
否應該注重福音的內容,還是注重信徒生活的訓練和教導?
讓我們一起來思想吧。
首先,何謂基督徒要長進?教會的領袖要我們成長,聖
經也要我們成長,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哪一類的長進?
是事奉力量的長進?是處事待人方面的長進?嚴格來說,聖
經所論及的長進卻非如此。如果說聖經的主題乃是鼓勵人向
上,立志行善,那麼,和中國聖人的作品又有什麼不同?我
們又有什麼好的理由,來繼續維護聖經的權威?
希伯來書五章要求基督徒要長進。但是,屬於哪一類的
長進?希伯來書作者描述這些信徒還是停留在喫奶的階段,
是嬰孩。為什麼呢?是處事為人這方面像個嬰孩麼?不是。
是事奉沒有力量,像個嬰孩麼?也不是。若從上下文,以及
從整本希伯來書的思路來看,這里所指的嬰孩,就是不懂得
福音的意義,不懂得福音的內容。
為什麼這些基督徒不懂福音?『福音豈不是耶穌是神兒
子。祂道成肉身,降生馬槽裏,三十歲出來傳道,後來被害
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三天後從死裏復活,如今已經升入
高天。』難道這些讀者沒有聽過以上的福音內容?這是不可
能的吧!那麼,為什麼希伯來書作者說他們仍是嬰孩呢?原
來,作者要告訴他們這福音的來龍去脈。不错,以上『』所
記的就是福音的本身。但是,為什麼會有這福音的內容,為
什麼世界上有這人物的出現,為什麼這人物有如此遭遇等等
,才是徹底了解福音的重要課題!當然,這些問題不是福音
的本身,但是它們卻是教導基督徒,他們為什麼那麼需要這
個福音!
的確,希伯來書的信徒還是很難了解福音是什麼?所以
作者才有這樣的感嘆,「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
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那
麼,到底作者要他們認識什麼?就是這位拿撒勒人耶穌,他
是來自天上的,他的死亡有特別的意義。他的死亡為我們開
闢了一條新的出路,就是我們可以不再像舊約時代的信徒,
必須帶著祭物,才可以進入神的聖殿。因為他已經作了我們
最佳美的祭物。他一次的被掛十字架,就已經足夠了。所以
,凡是認為我們的詩歌,我們的事奉,我們的金錢,我們的
禮貌,我們的力量可以扮演祭物功能的話,那麼,我們仍然
不明白何謂福音!我們仍然在福音的門外!我們仍然拒絕福
音!我們仍然沒有領受福音!
弟兄姐妹,你看到了沒有,聖經主要主要的教導,就是
要我們每個禮拜天來領受福音的好處。因為我經常聽到信徒
對我說,我心情不好,我最近事情不順利,我沒有什麼可以
貢獻,我心裏很煩亂,我在家庭在公司的表現不好‥‥故此
,我這個禮拜不去好了。你看到沒有,這些心聲反映什麼?
就是告訴我們,神的律法已經刻在我們心上,這律法要求我
們必須戰勝罪惡,必須善待朋友,必須時刻手潔心清,必須
這樣,必須那樣‥‥這就是律法在控告基督徒!這信徒的良
心沒有一個寧靜的時刻,除此之外,良心也在吶喊,但誰能
夠撫平無聲無息的吶喊?
這就是教會的職責了。教會的功能主要是安慰被罪壓傷
的基督徒,而不是在那里怪責信徒。信徒知道自己已經有病
了才來教會,教會就不能再責問他,為什麼如此不小心亂吃
食物。只有當牧者一周復一周將基督的福音呈獻在信徒眼前
時,信徒的生命才能逐漸地活出基督的生命。其實坦白說一
句,只要一個信徒活在地上一天,不管他如何的努力,他還
不能算是一個完美的人。既然不完美,那他就真的天天需要
福音了,如同需要空氣一樣!
如果一個教會認為禮拜天不需要再向基督徒宣講福音,
而注重教導基督徒如何處事待人,如何學習事奉這類信息的
話,我想,這教會忘了律法早已經刻在我們心版上。其實,
人的問題(當然包括基督徒在內),不是我們不曉得律法,
不是我們不曉得黑白善惡,問題乃在於我們根本不想去遵守
神的律法,我們的本性就是恨惡神的律法,我們的本性就是
想繼續留在罪惡的旋渦裏。這就是馬丁路德在修道院的經歷
。當Staupitz老師問他,「馬丁,馬丁,你愛上帝麼?」他
的回答是,「我恨惡上帝,因為他的律法要求太多了」是的
,如果你是誠實的基督徒,你一定會恨惡上帝的律法。但是
,就是因為你恨惡上帝的律法,上帝格外憐憫你,賜你一個
代表,他(即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間,代替你去
遵守上帝的律法。(註:世上只有一個人敢說,我愛你的律
法,那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所以,因信稱義的教義是何等的
重要!用兩句話濃縮基督教的精義,即是『不是因為(not
because of)你愛神的律法,遵守神的律法,神才稱你為義
人,為無罪,且收納你為他的兒女。反之,雖然(in spite
of)你恨惡神的律法,不遵守神的律法,神仍然稱你為義人
,為無罪,且收納你為他的兒女。』
末了,再問一個問題,如果你有一個被罪惡困擾,過著
強颜歡笑的生活,你是否只能等到福音聚會、佈道會或是聖
誕節,才邀請他參加教會呢?
Posted February 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