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向人傳講福音時,每人的反應都不同。在此,我不
能一一盡述,我只能以「程小明」的例子作為探討(名字是虛
構)。那就是,我目前沒有這個需要,我一切都很好,一切循
規蹈矩,而且家庭事業人際關係一切都順利,我還需要你的基
督教信仰麼,你還是向那些壞人或那些不幸的人宣傳吧!
我們真的需要福音麼?我們真的需要好消息麼?如果我認
為自己一切很好了,你再說要給我介紹福音,這豈不是「多余
」嗎?不但多余,有時還會反胃口呢!就像你每天上最好的餐
廳,最後也會吃膩,也會將美食嘔吐出來。
保羅如何在羅馬書第一至第三章為福音鋪路?換句話說,
保羅要告訴世人,為何我們需要這福音?還有這福音到底是什
麼回事?
保羅在羅馬書前面的三章,並沒有即刻向羅馬的教會宣傳
福音。而是首先道出世人(也包括教會內的信徒)的廬山真
面目。保羅在 3:10-18 的經文實在叫人難接受。他說,「就如
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
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
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
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
們眼中不怕神。」
但是,今天為什麼我們經常聽到人說某某先生某某太太是
一個好人呢?他豈不是行了善事,幫助有需要的人士麼?為什
麼聖經說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聖經是否對人的描寫太
偏激?其實答案是,聖經並沒有用偏激眼光評論世人,反之聖
經所講的,是一真實圖畫。原來,神沒有要求我們在他面前
作一個好人(a righteous man not a good man)。神的標準就是
要我們作一個義人。何謂義人?就是內心的思想(內心的動
機)和外在的行動(包括執行善事的方法)是百分百的合一!
義人就是在今生今世百分百的沒有過失!換句話說,如果你
所行的事情,全部都是善良的,但只要有一次做錯了,你就
不是一個義人了。(註,什麼標準衡量世人的不義?舊約的
以色列人有摩西的律法,作為標準,其它非以色列人,就是
裏面的良心,這良心有律法的功用。)
還有,保羅在 3:10-18 的經文裏面,是要提醒我們已在祖
先亞當裏墮落了。換句話說,我們已經承受了我們父親亞當
的本性,也即是,我們承受了他的罪性。我們的父親血裏流
著反抗上帝的精神,那麼,如果今天我們說,我們內心沒有
恨惡上帝,沒有反抗上帝的精神,那是不合邏輯的!同時,
我們從此應該將「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句話永遠封鎖,不得
使用了。故此,3:10-18 的經文是毫無錯誤的,「沒有義人
,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
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平安
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
再回到上面那位先生太太所做過的善事,我們又如何回應
?有兩個答案。其一,行善只是我們的本分,不管始祖亞當有
沒有墮落,他和他的子子孫孫都得 行善。所以,耶穌在路加福
音17:10 如此教導「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
,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其二,
以賽亞先知認識每個嬰孩來到世界時,就繼承了亞當的罪性,
故此,生在奴隸家庭之下所行的善事,也被罪惡玷污了。故此
以賽亞書64:6這樣記錄,「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
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
我們吹去。」
朋友,你看到了沒有?保羅就是要首先讓我們看到我們
自己的處境,我們的處境非常的壞,不像前面那位程小明說
他一切都很好,一切循規蹈矩,而且家庭事業人際關係一切
都順利,哪裏需要思考基督教信仰呢?是的,如果人人都沒
有問題,那麼基督教還有什麼獨特的貢獻呢?充其量也只不
過是一個傳授倫理道德的一個團體而已,或是一個小組講習
討論會,讓參加者可以得到一些精神上的鼓勵而已。
所以保羅在 3:19-20 做了一個結論,他說,「我們曉得
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
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
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如果說摩西的律法反映以色列人的罪惡,我們也許可以這
樣說,儒家的教育照樣反映中國人的罪惡)
至此保羅清楚向羅馬的教會交待,每個世人都是不義的
人。不義的人另一個名詞就是罪人。跟著,保羅才提供一個
出路。那麼,這是一條怎樣的出路?我們是否需要做什麼事
情?我們當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得到這出路?我們又當犧牲什
麼呢?
這個出路就記錄在3:21-22「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
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
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這個出路,就是
神願意將義的身份再賜給罪人,而這個行動就是福音,就是
一個好消息。但是,以下我們必須從兩方面再詳細瞭解福音
的內容!第一,有什麼證據/有什麼史料佐證神的義的確存
在於人間呢?三章二十一節給了我們答案。就是舊約的律法
書和先知書。原來摩西的律法書(共有五本)和眾先知所寫
的先知書(共有十七本)都在見證上帝樂意賜給罪人上頭來
的義。故此,摩西的律法/十誡是要以色列人感到無助而仰
望杆子上的銅蛇(民數記21:9)。照樣,先知們不只是一直
控告以色列人的失敗,更是應許他們日後上帝再給他們一個
良善的好牧人(以西結書34:22-24)。耶利米先知也看見當
日教會領袖的腐敗,但神卻如此應許, 「‥‥我必設立照管
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也不缺
少一個,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
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
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
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利米書
23:4-6)這麼多的歷史見證人,怎麼多的歷史文獻,還不
足夠叫我們相信神的心意嗎?
講完了神的義的確存在於人間後,現在我們要提到第二
方面,即是,神的義何時出現人間?又以什麼形式出現呢?
首先我們必須接受聖經的神,是一個樂意向世人顯明的神,
羅馬書一章二十節,神是透過這個肉眼能見的世界向我們啟
示他自己。所以這是一種「公開性質」的啟示,是每個人都
可以看見,而不能否定的。照樣,當神的義出現時,當時的
世界(羅馬帝國,巴勒斯坦國家、及鄰近的國家)是知道的
。換句話說,是一個在我們身體以外的客觀事件。神的義的
出現,不在乎我們個人的情緒如何,或個人生活狀況如何,
或個人經濟能力如何,或家庭教育背景如何‥‥簡言之,神
的義是屬於神的「故事」,不是我們的「故事」!故此,當
神的義出現時,沒有一個世人(不管男女老少,富貴貧賤)
可以說,他不知道神的義出現過了。
那麼,神的義是指什麼?就是指拿撒勒人耶穌,他屬於
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他是一個完全的人,他有父母
和弟弟妹妹。他也需要吃飯,需要工作,需要睡覺,就像你
和我一樣,只是他一樣不同的就是他以「最後亞當」的身份
替我們遵守神一切的律法,他沒有犯過罪。(註,當然他還
有一樣和我們不同的,就是他是神的兒子,在此暫不討論這
點)故此,他在神面前就是一個義人(不是一個好人)。約
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
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我們也可以這樣
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義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
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的義就是指耶穌基督,這也是為什麼
保羅在一章十六節有如此深度的明瞭,「我不以福音為恥,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
希利尼人。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
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是的,我的朋友,神的義已經在人類歷史中彰顯了,耶
穌基督經已在兩千多年前降生了,同時也經已完成一切救贖
的工作,現在只要我們求告他的聖名,並伸出雙手領受那所
預備好的救恩,我們就得到出路了。是的,就這麼簡單,你
不需要再做什麼事情才得到這出路,照樣,上帝也不因你的
身份或身世的條件來決定你能否得到這好處。因為上帝因著
基督耶穌的工作,已稱你為義人了!末了,盼望基督在我們
身上都成為活的香氣叫我們永遠活著,而不是成為死的香氣
,任憑我們繼續沉淪下去(哥林多後書2:15)!願一切的榮
耀頌贊歸給三而一的上帝,阿們。
August 29, 2006